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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嘉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6〕39号)

发布日期:2026-09-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危化处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嘉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6〕39号

 

空气化工产品(浙江)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提交的海盐氢能源和工业气体综合项目二期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文件、资料组织审查。本项目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为:新增建筑面积850m2,新建一套空分装置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产能为18000Nm3/h的氧[压缩的],19000Nm3/h的氮[压缩的]和26t/d的氩[液化的]。

 

经审查,同意通过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嘉兴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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