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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嘉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6〕3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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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提交的磺化技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文件、资料组织审查。本项目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为:对磺化装置罐区及仓库进行技改:(1)拆除原200m³二氯甲烷储罐V1203,70m³硝酸储罐V1223,50m³硝酸槽V1220,新建50m³乙醇储罐V1224(经营)、100m³二氯甲烷储罐V1203、30m³硝酸槽V1220,新建氯甲烷埋地罐区(储罐V1226A,V1226B经营),硫酸槽V1204移位,启用闲置氨水罐J0HSJ11(经营);(2)BA仓库增设恒温空调系统,采用实体墙分隔,更换储存品种对外经营;(3)建设乙醇、氯甲烷、氨水卸车、输送泵组等配套设施及相关管道,建设配套管廊、管墩、消防道路等设施。其中,氯甲烷和乙醇管线利旧,自磺化罐区至港区公用管廊;氨水管线新建,自动力中心氨水罐区经内部管廊至港区公用管廊。 经审查,同意通过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嘉兴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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