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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嘉应急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6〕19 号)

发布日期:2026-08-1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危化处




浙江传化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提交的浙江传化合成材料综合节能技改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文件、资料组织审查。本项目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为在已建凝聚单元(甲类)东面新建两套余热回收系统,对凝聚釜气相余热进行回收并制取蒸汽回用于生产装置;新建104.66 m智能化输送栈道,解决叉车运输低效问题;淘汰老旧设备67台(套),更新离心热泵机组、蒸汽压缩机、AI+视觉检测设备等先进设备和系统软件121台(套);改造变配电所和冷冻水站。

经组织专家审查及你单位和评价单位整改确认,现同意通过该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委托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

二、设计中认真研究并采纳本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

本意见书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未开工建设的,本意见书自动失效。

 

嘉兴市应急管理

202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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