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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2号)

发布日期:2026-01-2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应急危化项目安审字〔20262

 

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提交的20万吨/年高标号清洁汽油项目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查,本项目内容为:1改造原料罐区现有2台原料罐(V301AV301D由固定顶改内浮顶罐,用于储存产品高标号汽油;增加氮封,利旧原有油气回收系统。2、改造中间罐区现有4台储罐(V302BV302DV302GV302H)分别为原料甲基叔丁基醚、混合芳烃、异辛烷、石脑油储罐。3、新增汽油在线混合生产设备、改造发车台(上下两层)等设施,新建成品发货厂内管线、原料厂内输送管线等。4、改造配套消防及公辅设施。最终形成20万吨/年高标号清洁汽油项目的生产能力。

审查,同意通过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嘉兴市应急管理

202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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