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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急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6〕18号

发布日期:2026-07-2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嘉兴市应急管理局



嘉兴岩谷气体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提交的氦气车间氦气压缩机更新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文件、资料组织审查。本项目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为将氦气充装车间内一台65Nm3/h能力的隔膜压缩机更换为125Nm3/h的活塞压缩机,且更换后设置1台氦气压缩机作为备用机,其余配套设施无变化。

经组织专家审查及你单位和评价单位整改确认,现同意通过该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委托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

二、设计中认真研究并采纳本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

本意见书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未开工建设的,本意见书自动失效。

 

嘉兴市应急管理

2026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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