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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应急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扎实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为嘉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法治素养。局主要负责人作为理论学习第一责任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年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三会一课”“青年讲堂”等专题学法25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减灾工作重要论述》《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嘉兴市综合查一次规定》等法律法规。创新普法形式,成功举办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活动并获得多方报道,依托“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等主题活动和应急普法基地,广泛开展社会面普法宣传,8月份获全国第六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浙江赛区第三名。打造《月月说安全》咨询品牌,在局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常态化为基层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解答、业务指导和疑难问题咨询服务,累计回应各类咨询建议270余条,发布典型问题答复3期。

(二)紧扣中心任务,守护安全底线。聚焦“五个不发生、两个下降、一个确保”目标任务,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成功防御台汛自然灾害,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有力保障了全市应急管理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7.2%和12.3%,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市防减救灾委的整合设立为切入点,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形成《市防减救灾委2025年工作任务清单》,成功应对台风“丹娜丝”“竹节草”以及多轮强降雨等强对流天气,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勇于探索实践,彰显法治效能。基层应消体系建设相关经验获应急管理部肯定,并在全国应消体系建设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独立编制的《基层应急消防管理站在岗教育训练大纲》被确定为全省通用标准。成功承办了全国应急指挥工作会议,展示我市新实践成果。全面完成应急管理领域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其中桐乡市濮院镇获评优秀建设点位。荣获全省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领域最高奖项——“安全发展鼎”;局机关被评为全市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等称号。全年局机关无行政复议被撤销、确认违法及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二、推进法治嘉兴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健全决策机制,筑牢合法防线。一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以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为抓手,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年市局共法制审核行政处罚案4个,提出法制意见16条;审查事故调查报告3个,提出修改意见21条;审查政策文件21件,提出意见建议11条;审查机关合同28个,提出意见建议15条。二是严格把关政策合规性。建立局机关公职律师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专业优势,明确5名公职律师联系处(室),相关政策文件出台前,认真听取公职律师的合规性意见建议。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规定,未出台减损企业合法权益或增设不合理准入门槛的政策。三是严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局机关采取文件起草处(室)初审,法制机构复审的方式,预防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全年对可能涉限公平竞争的15个新增文件,63个存量文件进行了严格的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违规情形。四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文件的制定和清理工作要求,确保文件的合法合规,现有有效的规范性文件9件,全年新制发1件。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质效。一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建立市县镇三级月度检查名录公示机制和“触发式”执法工作指引,实现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全上平台,一网统管”,杜绝未经审批擅自执法检查和线下办案。全年全市累计开展执法检查2961家次,同比增长56.92%,其中“触发式”检查318家次,累计作出行政处罚719起,罚款1817万元,移送追究刑事责任6人。二是推行“检查+服务”模式。开具执法文书时配套出具《整改建议书》,全年为1807家企业提供精准整改意见,推动问题隐患闭环管理,实现执法与服务的有机统一。三是强化内部监督。市局每季度开展覆盖全部镇(街道)的执法记录书面核查,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实体合法性和取证质量开展实时巡查,提升执法监管质量。

(三)完善监督体系,促进公平公正。一是统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全市统一适用《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细化符合嘉兴实际的行政执法事项共290项及5项地方法规裁量基准,对每个执法事项的不同情形均制定行政处罚基准,最大限度约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限。二是全面落实行政处罚线上办案。统一使用浙江省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线上办案率达100%,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内部审批、处罚决定等所有流程实现透明化、合法化。建立与公安部门的行刑共治协同机制,所有涉刑案件均实现线上流转。三是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构建和完善案卷自查与集中评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在各地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局集中评查案卷20件,并及时印发《嘉兴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持续提升办案水平。四是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聘任了俞辉等24名同志为嘉兴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参与全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定了《嘉兴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设置投诉举报专栏,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一是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出台了《嘉兴市应急管理领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对部分危化品建设项目实行安全条件审查与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两审合一”,审批时限由45日压缩至8个工作日,已累计为相关项目审批压缩时限270个工作日,大幅降低了企业制度性成本。明确30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首违不罚”,同步建立从轻处罚机制,全市共办理初次违法不予处罚案件51起(免罚金额49.10万元),从轻处罚案件9起(从轻处罚金额19万元)。二是实施“双告知”制度。全面推行行政处罚与信用修复“双告知”,在送达处罚决定书时同步告知信用修复途径和最短时限,主动为企业提供信用修复所需证明材料便利,助力企业提前修复信用,全市共成功助力322家企业实现了提前信用修复。三是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积极推行寓服务于执法理念,在执法检查实施前点对点告知提醒,引导企业自查自改,事故调查中避免“一刀切”式停产整顿,同时组织专家团队开展“预约式”服务。2025年,全市在13起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中最大限度减少了对企业正常合规生产经营的影响,共帮助6824家企业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35217条;四是建立安全生产“白名单”制度。对列入“白名单”企业在有效期内不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不再开展行政检查、优先推荐评先评优、享受工伤保险及安责险保费优惠政策等,全市共有1117家企业列入“白名单”企业,做到“无事不扰”,营造企业安心经营环境。

(五)夯实人才基础,强化法制保障。一是健全法制机构。充分认识法制保障的重要意义,明确法制部门为具体合法性审查工作机构,并配备专职法制审核人员,目前,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法制机构设置达100%,法制审核员配备达100%,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制审核员已达77.78%。二是发挥外聘法律顾问“智囊”作用。每年局机关聘用国傲律师事务所2名常年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疑难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并参与每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集体讨论,提出法律意见,规避法律风险。三是大力培育公职律师。积极鼓励年轻干部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5年又有1名同志通过考试,局机关目前已有公职律师5名,全系统共有公职律师11名,市县两级(经开、港区除外)覆盖率达85.71%。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法治嘉兴建设考核评价指标看,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须进一步改进提升。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思想学用结合需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内涵掌握还不够,学习成果与实际工作紧密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基层执法能力建设需加强。基层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仍需提升,行政执法与事故调查水平有待提高,全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

(三)普法宣传实效性需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不够丰富,应急普法阵地建设还需加强。全社会安全法治意识还不强,特别是企业一线员工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还时有发生。

(四)新业态风险应对需前瞻。面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带来的新型安全风险,现有的法规标准、监管手段有时难以完全适应,对依法行政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四、2026年工作思路

2026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遵循《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及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着力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水平。坚持“党建引领、法治同行”,确保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及时组织学习应急管理领域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全面提升机关干部的法治意识、专业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着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统一并规范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通过加强日常法制审核指导、定期开展案卷评查等方式,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三)着力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依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规范、提公信。持续推进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各类信访事项。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作用,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积极稳妥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效防范化解行政争议。

(四)着力完善应急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围绕新兴安全风险、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能力提升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加强制度储备。积极推动相关领域政策法规、制度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努力填补监管空白,筑牢制度防线。

(五)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市应急管理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准确把握安全监管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统筹执法“刚性”与服务“柔性”,创新监管方式,增强主动靠前服务意识,助力企业安全发展。

(六)着力营造浓厚应急法治宣传氛围。加强应急管理普法阵地建设,打造具有嘉兴特色的普法品牌。围绕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开展精准化、差异化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重要节点,拓展宣传广度深度,不断提升全社会安全法治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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