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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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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结果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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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应急〔2024〕83号)和《2026年度全省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工作实施方案》(浙应急〔2026〕1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测评,拟评定海宁海豹救援队为建筑物倒塌搜救2级队伍,海盐县追光救援队为建筑物倒塌搜救2级队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间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嘉兴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和预案管理处反映。反映情况时,单位请加盖公章,个人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查证核实。 电子邮箱:jiaxingsafety@163.com 电话传真:0573-82130923,0573-82062191(传真)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中南大厦625办公室 邮编:314001
嘉兴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7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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