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兴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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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科学规范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以下简称《编制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计划,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精准执法、提高效能”原则,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等工作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规范制定专项检查计划,聚焦安全生产“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紧盯高风险行业领域,严格执行“检查前有计划”“检查前有公告”“检查时有亮码”“检查后有闭环”的数字化监管要求,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指导服务,提高执法效能。 二、主要任务 根据行政执法人员以及执法工作日数量,2026年计划安排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60家,综合考量检查对象行业类型、分布、规模等因素,按照“重点检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0%”的要求,其中安排重点检查单位96家,一般检查单位64家。 (一)检查对象 1.重点执法检查单位(96家) (1)重点高危领域,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及重大危险源单位;烟花爆竹批发单位;涉高温熔融金属企业。 (2)上年度发生亡人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其他重点检查单位,包括化工医药企业、有限空间重点企业、涉爆粉尘企业、使用危化品的工贸企业、海绵生产企业、市属工贸企业。 2.一般执法检查单位(64家) 一般执法检查单位以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领域为主,在“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中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实施执法检查。 (二)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重点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主要包括: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及其履职情况; 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8.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进行吊装、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并落实相应安全措施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对委外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4.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6.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 17.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三)检查方式 1.日常检查:对重点检查单位的行政检查,使用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中的“重点检查”方式实施;对一般检查单位的行政检查,使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实施。 2.专项检查:岁末年初、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重要时段,或根据上级工作部署、事故教训等,针对局部地区、领域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雷霆”系列执法专项检查,原则上全年不超过4次。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执法计划。各处(室)、直属单位按照年度执法计划要求,细化分解任务,青年干部和执法骨干要积极发挥工作主动性,主动承担执法任务,磨炼执法业务水平。要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横向协作,以及与属地应急管理部门的纵向沟通,按照“能联尽联”原则,积极开展跨部门、跨层级联合执法检查,不断提高执法检查效能。对已纳入年度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日常监管职责。 (二)全面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监管执法数字化改革要求,使用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发起行政检查,严格落实“亮码检查”要求,有效运用“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文书送达”“执法+服务”等执法工作模式,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直接通过“掌上执法”APP交办属地应急管理部门落实整改复查和案件查处的,确保执法检查“发现、整改、查处、复查”全过程在线流转闭环。 (三)深入排查问题隐患。要采取“三查三对照”检查方法,通过将企业规章制度与现场执行情况相对照,深查企业管理体系运行情况;通过对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少数”履职情况的问询了解,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深查依法履职情况;要通过对现场负责人问询安全和应急知识,对照相关台账记录,深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基础工作开展情况,注重查深查细,实现“一次执法、全面体检”,推动企业自主运行、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内生动力。 (四)注重执法增值理念。要按照“谁检查、谁交底、谁服务”的原则,落实检前普法提示举措,明确告知执法对象有关执法检查法定内容、检查流程和要求,提醒其对自身法定职责应知尽知;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同步提出具备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建议,并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当场或委托送达告知,指导企业高效整改。
附件:1.嘉兴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嘉兴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 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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