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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出台应急管理领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举措 助力企业安全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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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2日,嘉兴市应急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嘉兴市应急管理领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旨在通过制度创新,提升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法治保障。 一、聚焦审批提效,跑出安全许可“加速度”。《办法》针对企业反映的审批周期长、流程复杂等问题,推出多项改革举措:对部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行安全条件审查与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两审合一”,审批时限由法定时间45日压缩至8个工作日;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在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允许次要材料限期补正;建立许可证到期预警服务,在许可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醒企业换证,避免证照超期风险;特种作业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考核发证实现“当场发证、最多跑一次”。 二、推行柔性执法,释放包容审慎“温和度”。《办法》明确“首违不罚”清单,涵盖30项轻微违法行为,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企业免予行政处罚;同步建立从轻处罚机制,对积极整改、违法时间延续不长、主动消除隐患的企业,按自由裁量基准最低档(限)处罚;明确事故调查包容审慎原则,对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一般事故,允许合规生产区域正常经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影响。 三、规范涉企检查,打造无事不扰“白名单”。创新建立安全生产“白名单”制度,对诚信守法企业不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仅保留投诉举报、事故调查、转办交办等必要检查;实行市、县、镇三级检查名录月度公示,严控重复检查,提前告知检查时间、检查事项,引导被检查单位先行自查自纠;推行“检查+服务”制度,执法人员开具执法文书时,同步出具《整改建议书》,明确整改标准,指导企业精准整改,提高整改质效;严明涉企检查纪律,明确禁止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及第三方机构人员单独开展涉企行政检查。 四、深化助企服务,构建安全发展“生态圈”。组建专家团队提供“预约式”、“告知准入式”安全服务,服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编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指南》,为企业提供通用型和个性化安全生产台帐模板;建立信用修复“全流程”指导机制,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修复告知书同步送达,助力企业快速重塑信用;强化第三方机构监管,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提升安全技术服务质量,为企业提供科学精准的安全技术服务。 出台《嘉兴市应急管理领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办法》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实践,通过‘宽严相济’的监管模式,既守住安全底线,又为企业减负松绑。下一步将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动态完善配套措施,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嘉兴高质量发展的新优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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