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核发浙江海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告知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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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79号修正)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核发你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请你单位抓紧办理领证手续。领证地址: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四楼综合受理窗口(嘉兴市凌公塘路1683号),联系电话:0573-82511003。
附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名单
嘉兴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6日 附 件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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