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4年,市应急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行政、履职尽职,扎实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为推动嘉兴安全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学习教育,全面提升法治素养。局主要负责人作为理论学习第一责任人,认真参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集中培训,始终坚持把学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通过深入学法悟法,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2024年,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周三夜学”、“青年讲堂”等活动为载体,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减灾工作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51次。鼓励局机关干部积极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国安全生产报》刊登,《人民日报》转载。依托应急(安全)体验馆,建成2个省级、2个市级、4个县应急普法基地,服务人群约5万余人次,制作应急普法作品13部,其中2部作品荣获全国第五届应急普法优秀作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等主题活动,拓展应急管理普法宣传覆盖面,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立足主职主业,确保安全稳定。2024年,局主要领导带领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聚焦“全面安全、全域安全、全程安全、全量安全”的总要求,主动扛起防范化解全市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取得了较好成绩。安全生产方面,有力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启动之年各项工作,总方案列明的68项任务已完成30项,完成率44.1%,子方案1021项任务已完成682项,完成率66.8%,高效发挥安委办的统筹协调作用,制定《贯彻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工作任务清单》,逐一落实到15个相关职能部门,累计督改重大事故隐患1300余项,不断强化了安全生产全链条管理。2024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9起、死亡47人(含高速4起4人),同比分别下降9.2%、7.8%;自然灾害方面,统筹开展防汛防台能力提升行动,不断提升防汛减灾救灾能力,高效运转“1833”联合指挥体系,落实预警叫应、联合会商等机制,成功应对梅雨、台风“格美”、“贝碧嘉”、“普拉桑”以及多轮强降雨等强对流天气,未发生有影响的灾情,守牢了“三条底线”,实现了“不死人、不伤人、少损失”的目标。
(三)坚持守正创新,彰显法治成效。制定出台我局首个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嘉兴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施变更管理规定》,进一步降低了高危行业安全风险,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成为全省首个入选中央财政支持项目,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石化产业园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入选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项目。实施“帮扶指导+挂牌督办”机制,对全市65家危化企业进行专家服务指导,完成工贸领域重点帮扶企业1554家,发现并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举办了第一届全市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技能竞赛,有效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水平。2024年局机关被评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先进集体,并获全市平安建设夺取“二星”平安金鼎与重大活动维稳安保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嘉奖。同时,组织参加了全国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全省电焊工安全技能竞赛、全省应急管理科普宣讲大赛,分获“优秀组织奖”,并荣获全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竞赛团体二等奖。2024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无行政复议被撤销或确认违法情形,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主动改进执法方式。安全生产领域执法不搞“一刀切”,禁止采用“一家出事故,同类企业停产整顿”的执法方式,事故调查处理中尽量使企业无关区域正常生产,最大程度减少企业损失。积极推行非现场执法,做到无事不扰、无据不查,共办理安全生产非现场执法案件6起。二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按照《嘉兴市应急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规定,对安全生产轻微违法采用指出违法行为、提出整改要求、作出承诺等方式,督促企业自我纠正错误,全市累计作出轻微违法行为不罚案件43起,免除罚款近47.26万元。三是建立良好政企关系。组织召开了首次安全生产政企恳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推动安全服务不断深化。执行行政处罚和信用修复“双告知”制度,共帮助511家企业提前修复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为企业银行贷款、项目招标等提供便利。
(二)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有效提升行政决策能力。一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以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为抓手,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共对12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法制审核,提出法制审核意见72条,其中2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经集体讨论后作出处罚决定。二是落实事故调查报告合法性审查机制。根据《嘉兴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合法性审查工作会议纪要》,全市应急管理系统邀请司法部门对10起复杂疑难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法律指导,并出具8件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进一步提高了我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质量。三是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局机关采取文件起草处(室)初审,法制机构复审的方式,预防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全年对2009以来的7251个文件进行筛选,对可能涉限公平竞争的48个文件进行了严格的公平竞争审查,未出现涉限公平竞争情况。四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全年制发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局机关制定的6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以市府办名义制发的5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清理,并及时将清理结果在局网站予以公布。
(三)加强源头风险管控,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一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办事流程,最大限度为企业申领许可证提质加速。2024年,共办理危化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65家次,危化品生产(使用)许可证核发、换证、变更64家次,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换证、变更27家次,核发危化企业负责人和安管员证3343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34768张。二是严格项目市场准入。根据《嘉兴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要求,严格执行《嘉兴市危化品禁限控目录》,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安全决策咨询服务工作机制,先后对6个新建项目开展会商咨询服务,否决高风险化工项目1个。三是降低园区安全风险。化工园区制定“一园一策”方案,按照任务、责任、时间“三张清单”全速推进,全市9个化工园区中有4个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5个达到一般安全风险等级。推动石化化工装置设备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完成项目改造提升8个,淘汰更新设备151套(台),有效化解危化品安全风险。
(四)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形成严惩违法高压态势。一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聚焦危险化学品使用、重大事故隐患、高风险装置设施等重点领域,开展铁拳系列执法行动。全市累计开展执法检查2433家次,查处违法案件1404起,查办“一案双罚”案件274起,累计罚没款2364.85万元,移交公安部门行政拘留87人,办理非事故类行刑衔接案件8起8人。二是推动跨部门执法协同。持续深化“综合查一次”执法模式,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了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烟花爆竹、易制毒化学品、加油站、环保设施、危货运输、内河港口等高风险领域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发现并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三是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扎实开展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协助公安破获位于安徽、淮北、河北等地的特大电商销售特种作业证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61名,查获假证11.1万余张,查扣赃款1000余万,获得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厅领导高度肯定。四是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制定出台了《关于在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监管协作配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机制。
(五)拓宽执法监督渠道,确保权力透明高效运行。一是统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梳理汇总符合嘉兴实际的行政执法事项共290项,制定《嘉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地方法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5项,对每个执法事项的不同情形均制定行政处罚基准,最大限度约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限,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二是落实行政处罚线上办案。统一使用浙江省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线上办案率达100%,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内部审批、处罚决定等所有流程实现透明化、合法化。建立与公安部门的行刑共治协同机制,所有涉刑案件,全部实现线上流转。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每半月更新一次局网站各栏目信息,全年局网站共发布信息1200余条。三是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在各地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全市执法业务骨干抽取部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并及时印发《嘉兴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持续提升办案水平。四是引导群众参与监督。聘任了俞辉等24名同志为嘉兴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参与全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定了《嘉兴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设置投诉举报专栏,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六)积极培育法治人才,推进法治队伍建设。一是健全法制机构。充分认识法制保障的重要意义,明确法制部门为具体合法性审查工作机构,并配备专职法制审核人员,目前,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法制机构设置达100%,法制审核员配备达100%,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制审核员已达77.78%。二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每年聘用国傲律师事务所2名常年法律顾问,发挥专业律师“智囊”作用,为重大决策、疑难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每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集体讨论,提出法律意见,规避法律风险。三是推进公职律师制度。积极鼓励年轻干部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两年多时间的努力,市局机关已有公职律师4名,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共有公职律师10名,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经开、港区除外)公职律师达85.71%。
三、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法治嘉兴建设考核评价指标看,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须进一步改进提升。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思想理论学习有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内涵掌握还不够,学习成果与实际工作紧密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基层法治建设有待加强。随着“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的推进,基层监管执法特别是镇(街道)赋权执法和委托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法制审核等环节还需进一步规范。
(三)普法宣传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不够丰富,应急普法阵地建设还需加强。全社会安全法治意识还不强,特别是企业一线员工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还时有发生。
四、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嘉兴建设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再提升,力争2025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无行政复议被撤销或确认违法情形,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法治营商环境再优化,开展柔性执法、精准执法,对轻微违法、首次违法的执行免予行政处罚或减轻从轻处罚;行政审批效率再提高,提前介入建设项目,开展服务指导,最大程度缩短审批时间,降低企业成本。
(二)工作思路及举措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党建引领、法治同行”,自觉做到法治宣传教育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步跟进,法治建设工作与重点工作同步实施。
一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公平竞争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瞄准“审批速度最快、企业成本最低、营商环境最优”目标,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不断加强审批便利度,提高服务效能。慎用涉企强制措施,推动跨部门执法协同,有效解决“执法扰企”问题。
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统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确保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同时,持续提升法制能力水平,以日常审核指导、案卷评查等手段,强化法制监督,推动执法规范化。
三是努力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的安全生产技术优势,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技术支撑;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及时对应急管理领域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进行集中学习,以典型案例分析为载体,破解疑难案件的办理,不断提升全市应急管理部门的办案水平。持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2025年,实现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公职律师担任法制审核员全覆盖。
四是不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依法落实政务公开,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常态化推进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按要求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和各类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好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作用,积极配合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努力化解行政风险。
五是营造应急法治宣传氛围。不断加强应急普法阵地建设,打造应急特色宣传品牌,紧紧围绕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开展精准普法。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载体,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广大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