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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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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4〕28号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宁波输油分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我厅(局)对你单位提交的甬宁线 181#桩管道隐患整治改线工程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查,本项目新增和改造内容为:甬宁线181#+350m-181#+880m段,该段管道从云东村小区中间通过,存在多处被围墙占压、与房屋间距不足和与公路交叉角度小等问题,且周边房屋密集,输油管道抢维修工作受到极大制约,影响管道企业日常巡护和维修工作。通过对本段输油管道改线能消除因管道被占压所带来的风险及隐患,故采用管径为Φ762的L415钢级管道,对该段约3000米管道进行局部改线。经审查,同意通过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嘉兴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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