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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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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4〕25号
恒敬合创生物医药(浙江)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我厅(局)对你单位提交的年产1.25亿支胰岛素及胰岛素类似物注射剂、3吨胰岛素原液及多肽制品、50公斤工业酶项目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查,本项目新增和改造内容为:本项目用地83亩,政府代建建筑面积约7.8万平方米,恒敬公司通过购置发酵系统、精制系统、冷干系统等先进生产设备及试验设施,一期5200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37535.50万元,形成年产3吨胰岛素原液及多肽制品、50kg工业酶的生产能力。二期15970.9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9957.00万元,形成年产1.25亿支胰岛素及胰岛素类似物注射剂的生产能力。经审查,同意通过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嘉兴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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