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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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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
01-
21
浏览次数:
嘉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5〕3号
浙江嘉浩化工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提交的DEIPA装置优化及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查,本项目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为:利用公司现有ETA/EOA/DEIPA现有装置及配套公辅设施,在ETA装置基础上增设氨水配制及凝水综合利用设施,将氨水及凝液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成后,可为集团其他企业供应工业氨水,并充分利用凝液余热,减少蒸汽消耗;在EOA和DEIPA装置基础上增设PEG生产设施,将这两套装置打造成聚醚/PEG/DEIPA多品种柔性生产装置,适应产品市场需求。
经审查,同意通过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嘉兴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