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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发布日期: 2024- 08- 09 浏览次数:


应急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420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宁波输油处: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提交的宁波输油处甬宁线181#桩管道隐患整治改线工程安全条件审查申请文件、资料组织审查。本项目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为甬宁线181#+350m-181#+880m段,该段管道从云东村小区中间通过,存在多处被围墙占压、与房屋间距不足和与公路交叉角度小等问题,且周边房屋密集,输油管道抢维修工作受到极大制约,影响管道企业日常巡护和维修工作通过对段输油管道改线能消除因管道被占压所带来的风险及隐患,故采用管径Φ762L415钢级道,对该段约3000米管道进行局部改线。经组织专家审查及你单位和评价单位整改确认,现同意通过该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委托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

二、设计中认真研究并采纳本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

本意见书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未开工建设的,本意见书自动失效。

 

                          嘉兴市应急管理

                           2024年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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