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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发布日期: 2024- 07- 16 浏览次数:


应急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418

 

浙江兴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我厅(局)对你单位提交的55万吨/年碳四深加工及氢能综合利用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文件、资料组织审查。本项目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为在公司原有火炬系统、污水处理装置拆除后的地块上,建设55万吨/年碳四深加工及氢能综合利用项目,主要包括精制单元、丁烷异构化单元、异丁烷脱氢单元、MTBE单元和上述装置配套的储运、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同时为满足本装置以及园区内其他企业的用氢需求,配套建设一套PSA装置。经组织专家审查及你单位和评价单位整改确认,现同意通过该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委托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

二、设计中认真研究并采纳本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

本意见书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未开工建设的,本意见书自动失效。

 

                         嘉兴市应急管理

                          2024年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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