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份全市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形势分析
(一)安全生产方面
2024年1-4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6起,死亡12人(含高速1起1人),同比分别下降44.8%和42.9%。其中,道路运输事故9起,死亡6人(含高速),同比分别下降60.9%和60.0%;工矿商贸(含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事故5起,死亡4人,同比分别持平和下降20.0%;水上运输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均持平;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均持平。
(二)自然灾害方面
气温方面,全市4月平均气温17.2℃,较常年偏高1.5℃。月内气温呈“前低后高”特点;月最高气温29.1℃(15日海宁),月最低气温7.7℃(9日平湖)。降水方面,全市4月平均雨量124.7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三成;月内冷暖气流交汇频繁,雨日偏多,有3次集中降雨期,出现在2-8日、17-23日和30日。
(三)应急处置情况
1-4月份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共处置社会应急联动风险事件673起。其中,4月份处置社会应急联动风险事件153起,主要发生在居民住宅、生产经营单位和室外自然环境:居民家庭类风险事件30起,占总数的19.6%,主要是火灾、用电安全、煤气泄漏三类。生产经营场所类风险事件79起,占总数的51.6%,主要是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火灾和摔伤五类。自然环境及室外类风险事件44起,占总数的28.8%,主要是室外(杂草、垃圾、电线、秸秆、大棚)起火、车辆(电瓶车、汽车)自燃和营运性车辆交通事故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