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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核发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告知书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发布日期: 2024- 05- 11 浏览次数:


嘉应急危化经许告字〔20245

相关企业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79号修正)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核发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请你单位抓紧办理领证手续。领证地址: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四楼综合受理窗口(嘉兴市凌公塘路1683号),联系电话:0573-82511003。

附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名单


 

 

                        嘉兴市应急管理局

                        202459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名单

序号

发证类型

发证编号

经营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经营地址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有效期

1

核发

嘉应急经字[2024]A005号

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刘丰敏

浙江省嘉兴市乍浦镇东方大道88号

不带储存经营(票据贸易)、仓储经营

仓储经营:丙烯、液化丁烯(异丁烯、1-丁烯、2-丁烯等总含量≥70%)**
不带储存经营(票据贸易):丙烷、丙烯、液化石油气(工业生产原料)、乙烯、正丁烷、异丁烷、苯、苯乙烯[稳定的]、2-丙烯腈[稳定的]、粗苯、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甲苯(毒)、甲醇、甲基丙烯酸甲酯[稳定的]、2-甲基丁烷、甲基叔丁基醚、煤油(含3号喷气燃料[闭杯闪点≤60℃])、汽油、柴油、溶剂油[闭杯闪点≤60℃]、异辛烷、正戊烷、乙醇[无水]、乙腈、硫酸(毒)、聚苯乙烯珠体[可发性的]**

2024.5.9-

2027.5.8

2

核发

嘉应急经字[2024]A006号

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

高军

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兴港路1号

带储存经营、不带储存经营(票据贸易)

带储存经营:丙烯、丙烷、氮[压缩的或液化的];
不带储存经营(票据贸易):甲醇、正丁醇、异丁醛、正丁醛、甲醛溶液、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硫磺(爆)、氨溶液[含氨>10%]

2024.5.9-

20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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