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核发(变更)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嘉兴石油分公司等2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告知书
嘉应急危化经许告字〔2024〕15号
相关企业: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79号修正)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核发(变更)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嘉兴石油分公司等2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请你单位抓紧办理领证手续。领证地址: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四楼综合受理窗口(嘉兴市凌公塘路1683号),联系电话:0573-82511003。
附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名单
嘉兴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5日
附 件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名单
序号 | 发证类型 | 发证编号 | 经营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 经营地址 | 经营方式 | 经营范围 | 有效期 |
1 | 核发 | 嘉应急经字[2024]A015号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嘉兴石油分公司 | 许建浩 | 浙江省嘉兴市东升东路1500号 | 带储存经营、不带储存经营(票据贸易) | 储存地址:嘉兴市七星镇东进村; 带储存经营:汽油、柴油** 不带储存经营(票据贸易):天然气[富含甲烷的](限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 | 2024.12.5- 2027.12.4 |
2 | 变更 | 嘉应急经字[2024]A010号 | 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刘海龙 | 浙江省嘉兴市嘉兴港区东方大道365号4幢305室 | 带储存经营、不带储存经营(票据贸易) | 储存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兴港区滨海大道2155-2157号; 带储存经营:丙烯** 不带储存经营(票据贸易): 乙烷、丙烷、异丁烷、正丁烷、乙烯、1-丁烯、异丁烯、1,3-丁二烯[稳定的]、1,3-戊二烯[稳定的]、环氧乙烷、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氯甲烷、正己烷、环氧乙烷和氧化丙烯混合物[含环氧乙烷≤30%]、异辛烷、苯、甲醇、乙醇 [无水] 、乙醇溶液(按体积含乙醇>24%)、乙酸乙酯、环氧树脂、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苯乙烯[稳定的]、2-丁醇、乙二醇单甲醚、乙二醇二乙醚、N,N-二甲基甲酰胺、苯酚、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氨溶液[含氨>10%] ** | 2024.9.22-2027.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