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嘉应急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4〕24号
浙江化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提交的新建年产泛半导体先进封装材料225吨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文件、资料组织审查。本项目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为:在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聚区征地35.04亩,购置搅拌釜、研磨机、键合机、储罐等国产设备,引进真空泵、空压制氮机、称量设备、检测设备等进口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泛半导体先进封装材料225吨的生产能力(其中包括45吨/年临时键合材料,160吨/年临时键合材料清洗剂、20吨激光切割保护材料)。经组织专家审查及你单位和评价单位整改确认,现同意通过该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委托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
二、设计中认真研究并采纳本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
本意见书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未开工建设的,本意见书自动失效。
嘉兴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