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促进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嘉兴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暂行办法》(嘉应急〔2019〕107号)的规定,经研究,在机构自愿参加的情况下,决定开展2023年度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星级评定对象
(一)安全评价机构。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在嘉兴市范围内开展安全评价项目(签订合同)60家以上的省内外安全评价机构。
(二)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社会化服务)机构。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在嘉兴市范围内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咨询服务等活动的本地注册机构,且在“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平台注册,2021-2022年机构安全生产服务营收额共计400万元及以上。
(三)安全培训机构。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在嘉兴市范围内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学员人数达3000人以上的本地注册机构。
二、星级评定时间
2023年7-10月。
三、星级评定内容
主要内容为基础管理、工作实绩、满意测评三个方面,具体以《嘉兴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暂行办法》(嘉应急〔2019〕107号)为准。
四、星级评定要求
(一)自查阶段(7月25至8月10日)。各机构对近两年来开展服务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自评,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连同《各机构星级评定基础管理自评表》(附件1)及自评表中明确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上报市应急管理局。
(二)评估阶段(8月11日至10月15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估小组,以报告审查、实地核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开展评估。目前正在开展的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纳入本次参加星级评定的安全评价机构的评估内容。
(三)星级评定阶段(10月底)。星级评定分三个等级: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五星级为最高等级。星级评定结果将在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及其他媒体予以公布。
(四)相关要求
1、自查自评要求。各机构的自查自评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其中,应急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社会化服务机构)基础管理的评定分数不到机构自评分数50%(含)的,将在评定分基础上,再扣5分;评定分数在自评分数的50%(不含)以上,不足70%的,在评定分基础上,再扣2分。
2、不予星级评定情形。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机构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1次及以上的,或机构主要负责人被警示约谈2次及以上的;上报资料中存在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
请各机构于8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星级评定基础管理自评表及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报市应急管理局法规处(快递地址:嘉兴市中南大厦609室,收件人:丁季赟)。逾期未报送的,视为主动放弃星级评定。
联系人:丁季赟,电话:13666760114,83593916。
附件:1、各机构星级评定基础管理自评表
2、安全评价项目(企业)名单汇总表
3、安全培训学员名单汇总表
嘉兴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20日
附件1
安全评价机构星级评定基础管理自评表
序号 | 考评内容 | 标准 得分 | 考评标准 | 需提供资料 | 考评 得分 | |
1 | 基 础 管 理
| 具有相应的固定资产 | 1 | 固定资产不足800万元的,扣1分。 | 机构自有房产、车辆、设备设施等购买票据复印件 | |
2 | 有相适应的场所及设施设备 | 2 | 工作场所少于1000平方米的,扣1分;无相应的设施设备或设施设备不齐全的,扣1分。 | 1.房产证明或租房协议复印件 2.相关设施设备照片 | ||
3 | 具有专职工作人员 | 3 | 承担单一业务范围的,专职安全评价师少于25名的,扣2分;每增加一个行业(领域)增加配备专职安全评价师少于5名的,扣1分,扣满3分为止。 | 1.专职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 2.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 | ||
4 |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员工从业守则、保密制度、员工考核培训制度、工作流程等制度 | 3 | 少一项扣1分,扣满3分为止。 | 纸质文本 | ||
5 | 岗位设置合理,并明确岗位职责 | 2 | 岗位设置不合理,岗位职责不明确酌情扣分,扣满2分为止。 | 岗位设置文件 | ||
6 | 工作配合度高,上报材料及时、规范 | 3 | 未将服务合同及安全评价报告(摘要)上传至嘉兴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的,扣3分;发现少一份的,扣0.5分,扣满3分为止。 | / | ||
7 | 建立服务回访制度,及时跟踪回访 | 2 | 未建立并执行回访制度的,扣2分;发现一次未及时跟踪回访的扣0.5分,扣满2分为止。 | 1.回访制度文本 2.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回访单复印件 | ||
8 | 完善基础档案,确保一个服务对象一份档案;技术服务档案应建立书面档案,做到专人保管,按规定年限保存。 | 2 | 发现一个服务对象基础档案不完整的,扣0.5分,扣满2分为止。 | 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服务对象名单(以附件2形式报送) | ||
9 | 办公场所设固定宣传栏,设立安全文化阵地,公开单位相关信息及管理情况 | 2 | 未设置固定宣传栏的,扣2分。宣传栏未公开本单位基本情况的,扣1分;未在宣传栏宣传相关法规政策和安全文化的,扣1分。(此项扣满2分为止) | 相关照片 | ||
10 | 向社会及企业公开承诺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等 | 1 | 未向社会及企业公开承诺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扣0.5分,未遵守职业道德的,扣0.5分,擅自泄露商业秘密的扣1分。(此项扣满1分为止) | 1.公开承诺文本 2.公开的形式(相关照片) | ||
11 | 定期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召开相关安全工作会议 | 2 | 每季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少于一次的,扣1分,每季度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少于一次的,扣1分。(此项扣满2分为止) | 1.安全培训教育活动记录复印件 2.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复印件 | ||
12 | 收费符合法律规定,公开相关信息 | 1 | 违反相关规定收费的,扣1分。 | 收费标准复印件 | ||
13 | 制定廉洁自律规定及落实执行情况 | 1 | 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扣1分。 | 廉洁自律文本 |
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社会化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基础管理自评表
序号 | 考评内容 | 标准 得分 | 考评标准 | 需提供资料 | 考评 得分 | |
1 | 基 础 管 理 | 有固定办公场所、有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配备专职人员 | 4 | 固定资产(设备设备)少于60万元的,扣2分;固定办公场所少于250平方米的,扣2分。 | 1.税务部门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利润表(2021-2022年度); 2.房产证明或租房协议复印件; 3.相关设施设备照片。 | |
2 | 8 | 专职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人员少于12名的,扣3分,其中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国家安全评价师或国家注册消防工程师少于5名的,其他中级以上职称少于4名的,扣5分。 | 1.专职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注安师及其他中级以上职称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2.社保缴纳凭证(2023年4月-6月)复印件。 | |||
3 |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员工从业守则、保密制度、员工考核培训制度、工作流程等 | 2 | 少一项扣0.5分,扣满2分为止。 | 制度、流程文本。 | ||
4 | 工作配合度高,上报材料及时、规范 | 5 | 未按规定将服务合同上传至相关监管平台的,扣2分;每发现少一份的,扣0.5分,扣满2分为止;未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上传至相关监管平台的,扣3分;发现少一次,扣0.5分,扣满3分为止。 | / | ||
5 | 建立服务回访制度,及时跟踪回访 | 2 | 未建立并执行回访制度的,扣2分。发现一次未跟踪回访的扣0.5分,扣满2分为止。 | 1.回访制度文本; 2. 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的回访单复印件。 | ||
6 | 完善基础档案,确保一个服务对象一份档案;技术服务档案应建立书面档案,书面档案做到专人保管,按规定年限保存 | 2 | 发现一个服务对象基础档案不完整的,扣0.5分,扣满2分为止。 | / | ||
7 | 办公场所设固定宣传栏,设立安全文化阵地,公开单位相关信息及管理情况 | 2 | 未设置固定宣传栏的,扣2分。宣传栏未公开本单位基本情况的,扣1分;未在宣传栏宣传相关法规政策和安全文化的,扣1分。(此项扣满2分为止) | 相关照片。 | ||
8 | 向社会及企业公开承诺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等 | 1 | 未向社会及企业公开承诺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扣0.5分,未遵守职业道德的,扣0.5分,擅自泄露商业秘密的扣1分。(此项扣满1分为止) | 1.公开承诺文本; 2.公开的形式(相关照片)。 | ||
9 | 定期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召开相关安全工作会议 | 2 | 每季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少于一次的,扣1分,每季度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少于一次的,扣1分。(此项扣满2分为止) | 1.安全培训教育活动记录复印件; 2.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复印件。 | ||
10 | 公示收费标准 | 1 | 违反相关规定收费的,扣1分。 | 收费标准复印件。 | ||
11 | 制定并落实廉洁自律规定 | 1 | 未制定廉洁自律文本的,扣0.5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扣1分。 | 廉洁自律文本。 |
安全培训机构星级评定基础管理自评表
序号 | 考评内容 | 标准 得分 | 考评标准 | 需提供资料 | 考评 得分 | |
1 | 基 础 管 理 | 有固定培训场所、办公场所、有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专职管理人员、专职教师配备 | 4 | 开展一般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培训的机构,固定资产少于20万元的,扣1分;其中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机构,固定资产少于80万元的,扣1分。理论培训教室少于150平方米的,扣2分;办公场地少于100平方米的,扣1分;其中开展特种作业培训的,实操场地少于100平方米的,扣1分;无相应实操设备的,扣2分。(此项扣满4分为止) | 1.机构自有房产、车辆、设备设施等购买票据复印件; 2.房产证明或租房协议复印件。 | |
2 | 2 | 教室、场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扣2分; | / | |||
3 | 2 | 无相应的教学、办公用的电脑、投影仪等设施的,扣2分。 | 相关照片 | |||
4 | 4 | 培训机构专职教师(应当在本专业领域具有5年以上实践经验,并取得应急管理(含原安监)部门颁发的师资证)少于3名的,扣4分。其中开展特种作业培训的,相应的特种作业专职教师少于1名的,扣2分。(此项扣满4分为止) | 师资证书复印件。 | |||
5 |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员工从业守则、保密制度、工作流程等 | 2 | 少一项扣0.5分,扣满2分为止。 | 文本 | ||
6 | 完善基础档案,确保一个学员一份档案;书面档案做到专人保管,按规定年限保存 | 5 | 发现一名学员基础档案不完整的,扣1分,扣满5分为止。 | 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学员名单(以附件3形式报送)。 | ||
7 | 培训场所设固定宣传栏,设立安全文化阵地,公开单位相关信息及管理情况 | 2 | 未设置固定宣传栏的,扣2分。宣传栏未公开本单位基本情况的,扣1分,未在宣传栏宣传相关法规政策和安全文化的,扣1分。(此项扣满2分为止) | 相关照片 | ||
8 | 定期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召开相关安全工作会议 | 2 | 每季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少于一次的,扣1分,每季度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少于一次的,扣1分。(此项扣满2分为止) | 1.安全培训教育活动记录复印件; 2.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复印件。 | ||
9 | 收费符合法律规定,公开相关信息 | 1 | 违反相关规定收费的,扣1分。 | 收费标准复印件 | ||
10 | 制定廉洁自律规定及落实执行情况 | 1 | 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扣1分。 | 廉洁自律文本 |
附件2
安全评价项目(企业)名单汇总表
(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序号 | 企业及项目名称 | 地址 | 企业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出具评价报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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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安全培训学员名单汇总表
(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序号 | 班级名称 | 学员姓名 | 学员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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