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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召开全市应急管理法制工作暨业务培训会
为践行法治建设新要求,补齐短板,开拓进取,全力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3月1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市应急管理法制工作暨业务培训会。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沈浩参加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及法规科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地交流了2022年法制工作情况及2023年工作思路,市应急管理局法规处负责人就2023年全市法规条线工作要点进行了详细解读。会议充分肯定了2022年全市应急管理法制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不足和短板。
对2023年全市法制工作,沈浩强调一要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法制机构、法治队伍建设,配强法制工作人员,2023年底前法制审核人员应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积极鼓励局机关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断提升法治素养,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的法治队伍,为应急管理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要提高法制业务水平法制工作人员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综合性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主动参加执法工作,适当参与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熟悉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程序、调查取证及法律文书制作等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制能力水平。严格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杜绝办案程序流于形式。
三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法治政府建设包含应急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涉及各条线工作。法制机构要履行好综合协调职责,局相关科室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涉及安全生产职能的科室都有对中介机构监督检查的职责,应将其纳入各条线的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发现中介机构存在违规行为需警示约谈的,由法规条线牵头负责。
四要坚持廉洁自律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与监管和服务对象保持“亲清”关系,注重保持和维护应急干部的良好形象。
会议还邀请了市市场监管局、浙江开发律师事务所有关专家分别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制作、涉限公平竞争审查实务进行专题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