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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建立安全生产重点关注镇(街道)管控机制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发布日期: 2023- 03- 21 浏览次数:


为有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努力压减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近日,嘉兴市安委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重点关注镇(街道)管控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各镇(街道)提升安全生产管控水平。

《通知》指出,在季度内发生工贸生产安全事故,累计造成2人及以上死亡的;连续发生2起及以上有社会负面影响的同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包括生产经营场所火灾);重大安全隐患突出且整改不到位等其他情形的镇(街道)应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市安委办对照以上纳入情形每季度公布一批安全生产重点关注镇(街道)名单。

《通知》明确,重点关注期限一般为6个月,对关注期内未发生相关事故,且完成整改任务的,可申请“摘牌”,由市、县两级安委办核实批准。在重点关注期间,未完成相关整改任务,或再次出现需要纳入重点关注的情形,重点关注期限延长3个月,并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予以扣分。

《通知》要求,市、县(市、区)要将重点关注镇(街道)列入各类督查检查、执法监察、服务指导重点,必要时实施安全生产“开小灶”,推动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各级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强化工作联动,采取联合检查、驻点帮扶等措施,合力推动重点关注镇(街道)早日“摘牌”。重点关注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限期落实整改,辖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要建立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清单,落实全覆盖检查和安全防范措施。要通过召开现场警示会、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等方式,防范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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