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换发(变更、核发)嘉兴市康龙医用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的告知书
嘉应急危化经许告字〔2023〕24号
相关企业: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79号修正)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换发(变更、核发)嘉兴市康龙医用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请你单位抓紧办理领证手续。领证地址: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四楼综合受理窗口(嘉兴市凌公塘路1683号),联系电话:0573-82511003。
附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发(变更、核发)名
单
嘉兴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20日
附 件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发(变更、核发)名单
序号 | 发证类型 | 发证编号 | 经营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 经营地址 | 经营方式 | 经营范围 | 有效期 |
1 | 换发 、变更 | 嘉应急经字[2023]A014号 | 嘉兴市康龙医用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 周引娣(主要负责人:陈力霞) | 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路906号 | 带储存经营、不带储存经营(票据贸易) | 带储存经营:氧(含医用氧)[液化的]、氧(含医用氧)[压缩的]、氮[液化的]、 氮[压缩的]、氩[液化的]、氩[压缩的]、二氧化碳[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混合气(氩+二氧化碳)、乙炔、丙烷、氢气、甲烷、氦[压缩的]、氦[液化的]、一氯二氟甲烷(R-22)、二氯二氟甲烷(R-12)、1-氯-2,2,2-三氟乙烷(R133a)、笑气(一氧化二氮)、肺功能气(氧气、氦气、一氧化碳、氮气等总含量≥70%)、混合气(5%氢气+95%氮气)、混合气(5%氢气+95%氩气)、一氧化碳、一氧化氮、[由空气、氧、氮、氩、二氧化碳、氦等两种或两种以上气体混合(能发生化学反应的气体除外)]的标准物质及其混合气** 不带储存经营(票据贸易):氧(含医用氧)[液化的]、氮[液化的]、氩[液化的]、二氧化碳[液化的]、氦[液化的]** | 2024.1.16- 2027.1.15 |
2 | 换发 | 嘉应急经字[2023]A015号 | 浙江禾欣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朱善忠(主要负责人:徐丽丽) | 嘉兴市东方路1568号2幢 | 带储存经营 | 带储存经营:N,N-二甲基甲酰胺** | 2024.1.19- 2027.1.18 |
3 | 核发 | 嘉应急经字[2023]A016号 | 浙江新汇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 郑志军(主要负责人:贺霖) | 嘉兴市嘉兴港区三期围堤内 | 带储存经营、仓储经营 | 带储存经营、仓储经营:丙酮(毒)、甲苯(毒)、2-丁酮(毒)、乙酸酐(毒)、甲醇、乙醇(含乙醇溶液、变性燃料乙醇、药用酒精)、1-丙醇、2-丙醇、4-甲基-2-戊酮、乙酸乙酯、乙酸正丙酯、乙酸正丁酯、二甲苯(含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混合二甲苯)、正丁醇、2-甲基-1-丙醇、乙酸、甲基叔丁基醚、异辛烷、环己烷、乙腈、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醋酸乙烯酯[稳定的]、、1-辛烯、1-壬烯、1-癸烯、苯甲醚、乙草胺、混合芳烃、溶剂油、裂解C9、C8馏分、混和醇(甲醇、乙醇、丙醇、丁醇、戊醇、己醇等总含量≥70%)、烷烃溶剂** | 2023.12.19-2026.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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