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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同维护促进安全生产
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发布日期: 2022- 10- 12 浏览次数:


各会员单位(相关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

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在市、县(市、区)等应急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协会的关心支持下,在发展和服务过程中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依法依规经营,合法规范运作,为全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作出了不少努力。但也有个别技术服务机构违反相关规定要求及执业准则,受到了应急管理部门警示约谈、公开通报或行政处罚。为促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维护各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对全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执行管理规定和自律公约。各技术服务机构要以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分级管理规定》及市和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及《嘉兴市安全生产协会技术服务专业分会自律公约》为服务指南,自觉接受应急管理部门管理和行业协会的监督。

二、依法开展指导服务和承接业务。各技术服务机构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活动,遵循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守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完成每次服务后,应向委托单位出具客观、真实的书面报告,并对所承担服务的质量负责。各技术服务机构要珍惜目前的安全技术服务环境,在中介活动过程中必须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规范中介市场行为,团结互助,互帮互学,积极沟通,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各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应当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领域安全技术标供准确、规范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并定期接受法制、职业准则、业务知识的培训,增强安全技术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

四、持续增强行业自律和责任意识。各技术服务机构在技术服务活动中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损害竞争对象的商业信誉、人才队伍等行为;主动接受应急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协会行业管理及企业、社会监督。要进一步提升服务理念,始终把提供优质服务放在首位,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大局意识,以优质高效服务回报社会。对有关技术服务机构违背市场客观规律、损害竞争对象利益等行为,各服务机构应及时向市安全生产协会技术服务分会反映,技术服务分会将回应相关诉求,认真了解有关情况,研究应对之策,并把有关情况反映相关部门,建议纳入重点监管对象。

市安全生产协会技术服务分会将进一步加强分会自身建设,主动争取协会和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支持帮助,进一步增强指导职能,推动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服务市场秩序,促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嘉兴市安全生产协会技术服务专业分会

  (嘉兴市安全生产协会代章)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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