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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以“五有五必须”规范“委外”作业

发布日期:2021-05-2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委外作业是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地”,也是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难点和痛点。为加强工业企业委外作业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秀洲区安委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委外作业管理的通知》,明确发包承包方职责义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委外”规范作业。

一是突出“五个有”,明确发包单位主体责任。发包单位在聘请外部单位承接工作内容时,需确保“五有”。有审查,要严格审查承包单位和个人有无承接资质和能力,操作工是否持证上岗;有协议,要把双方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承担的责任落实到书面上;有交底,发包单位要对相关的风险隐患交代清楚;有监督,发包单位要落实专人对承包单位或个人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落实和个人防护是否到位要有监督检查和督促提醒;有报备,企业(单位)要事先对发包工程(项目)及其职责落实情况报备当地应急管理站。

二是突出“五必须”,明确承包单位职责义务。外部单位在承接委托工作时需要落实五个必须。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必须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规程;必须对承接项目或工作场所环境开展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必须对员工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必须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三是突出宣传排查,切实规范“委外”作业。向企业发放《委外作业安全管理须知》,提醒企业做好委外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并在特定时间节点以短信、微信等方式对涉及委外作业的企业发送安全生产提醒。同时,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将企业设备安装调试、检维修、房屋改建修缮、工程建设、装卸吊运、电路改造,以及企业动火、动土、进入有限空间、吊装、登高等工作环节涉及的委外作业全部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对违规的委外作业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凡重大安全隐患不能按期整改或不能保证安全的,一律停止外包作业,实施停产整顿;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涉事企业,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全力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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