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嘉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2〕11号
嘉兴北化高分子助剂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公布,第79号修正)的规定,经对你单位年产10万吨橡胶助剂迁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4万吨橡胶助剂的生产能力(含危险化学品6900吨)]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提交的申请文件、资料内容审查以及组织专家技术论证,结合设计单位修改说明及专家确认意见,同意你单位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请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和经许可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详细设计,委托具有石油化工资质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实施。
如果你单位改变了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或者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应当及时向我局申请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
嘉兴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