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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覆盖 聚合力 求实效 海宁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执法”行动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发布日期: 2022- 04- 24 浏览次数:


根据《海宁市安全生产“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4月22日,海宁市安全生产“大执法”行动督查组分三路,通过“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赴盐官镇、海昌街道、丁桥镇开展执法督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督查企业11家次,发现安全生产隐患47处,其中重大风险隐患1处,拟立案3起。此次安全生产“大执法”行动在时间上同时叠加了汛期、企业复工复产等关键节点,体现了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的决心:

一是实现执法全覆盖

坚持问题导向,梳理出道路交通领域、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领域、道路和水路运输领域、渔业领域、文化和旅游领域、危化和工贸领域、特种设备领域、消防领域等八大领域为“大执法”重点行业领域并由市级部门开展督查。同时,要求各镇(街道)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对本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进行自查,安排镇(街道)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违规的,移交被检查单位立案查处。通过行业条线+属地辖区的条块结合,密织安全生产网,实现“大执法”行动全覆盖。

二是联动执法聚合力

“大执法”行动期间,成立3个督查组,召集应急、消防、市场、公安、住建、市场、公安、交通、农业农村、综合执法、文旅体、生态环境、资规等部门,系统集成各部门执法力量,做到一次性督查到位、一次性告知企业安全隐患、一次性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现象,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同时通过借助社会第三方安全专家力量,形成执法+专家的督查新模式,深入挖掘安全隐患、提出专业建议、精准化解风险。

三是确保执法实效性

“大执法”行动坚持以“遏较大、降亡人、去事故”为工作总目标,要求各执法主体对各行业领域对重点单位执法检查全覆盖,对执法处罚率、移送公安机关、非事故刑事案件、危险驾驶案件,交通事故总量下降等均提出了明确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要求各部门在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对执法证据提取,完善案件程序,强化法制审核,做到隐患应改全改,证据应提全提,程序合法正当等也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大执法”行动,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严重违法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并闭环管理,为海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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