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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三项举措”强化“三类园区”安全生产工作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发布日期: 2022- 03- 24 浏览次数:


为推动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三个必须”要求落实落地,切实加强“三类园区”安全生产工作,降低园区系统安全风险,增强园区安全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我市采取“三项举措”,强化“三类园区”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进一步摸清“三类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底数。按照《嘉兴市三类“园区、企业、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我市加快园区转型提升和淘汰退出,通过整合优化、转型提升、淘汰撤销等方式,将符合条件的乡镇工业园、村级工业集聚点按程序转型成小微企业园,其他全部予以淘汰撤销。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小微企业园118家,逐步推进6个镇(街道)工业园、32个村级工业集聚点整合提升。

二是进一步落实“三类园区”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我市结合实际,在原有《嘉兴市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建设标准》基础上,修订形成了《嘉兴市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规范化实施细则》,明确小微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应急设施、建立事故处置机制4个方面24项具体工作要求。突出了园区运行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管员、园区协调机构、安全管理协议4个方面主体安全责任,强调了园区入驻企业安全审核准入等15项制度。

三是进一步加强“三类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我市自开展三类“园区、企业、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积极结合前期开展的工业企业“大排查、除隐患、保平安”百日攻坚行动、“一厂多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各项工作,保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延续性。自整治以来,全市9个主体135位领导联挂了131个重点园区;累计检查2225家园区及工业企业,排查问题隐患6072条,行政处罚572家;对3家镇(街道)工业园(村级工业集聚点、厂中厂)进行市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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