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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嘉兴市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发布日期: 2022- 03- 15


《嘉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1年12月29日经嘉兴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计划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条例》要求,近日,由嘉兴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起草并形成了《嘉兴市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作为《条例》的相关配套制度,现予以公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提出,并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2年4月2日。

联系电话:0573-82130917

联系人:黄国萍

地址:嘉兴市中南大厦609室

邮编:314000

 

嘉兴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15日

关于对《嘉兴市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征询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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