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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工作组来我市开展矿山安全监察工作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发布日期: 2022- 11- 2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11月1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监察执法二处处长姜红年带队,来我市开展矿山安全工作监督检查。省应急管理厅二级调研员王为江,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沈浩,海盐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曹惠明、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庄理龙等人员陪同检查。

工作组一行听取了嘉兴市、海盐县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汇报,对浙江交投海新矿业有限公司和浙江秦核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查看等方式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工作组指出,政府部门要把矿山安全监管作为重中之重,从四个方面予以加强。一是提高矿山安全监管重视程度,定期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相关工作,发挥领导靠前指挥作用。二是加强露天矿山安全风险管控,特别是边坡、排水、给排洪、爆破等风险,要积极借助第三方力量,及时消除隐患。三是提高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置力度,对费用提取、教育培训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四是加强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要深入学习《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标准文件,确保能听懂弄清,成为行家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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