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三举措”推进下阶段应急管理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平湖市“三举措”推进下阶段应急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推动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年行动。出台《平湖市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年行动方案》,把抓基层、强基础作为关键性环节来抓,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强化应急能力保障,提升全市应急管理水平。
(二)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编制行动计划,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危险化学品、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特种设备等10个重点领域安全整治,确保三年有重大突破,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工作。立足防大汛、抗强台、抢大险、救大灾,全力做好防汛防台抢险应急物资队伍准备,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处置。推进防汛防台“六个一”工作体系建设,夯实基层防汛防台基础,做好“浙江安全码”应用实施相关工作。督促防指防指成员单位加强防御避险管控,落实各项防御措施。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报送相关信息,防止迟报、漏报、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