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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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
0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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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2017-330424-26-03-068536-000
嘉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0〕1号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公布、第79号修正)的规定,经对你单位三氧化硫连续磺化技改项目〔废酸裂解装置,年产98%硫酸(折百)30万吨(含22%发烟硫酸5.25万吨、36%发烟硫酸5.88万吨、三氧化硫5.88万吨)〕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提交的申请文件、资料内容审查以及组织专家技术论证,结合设计单位修改说明及专家确认意见,同意你单位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请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和经许可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详细设计,委托具有石油化工资质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实施。
如果你单位改变了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或者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应当及时向我局申请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
2020年1月23日
抄送: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嘉兴港区安监局。